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好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就做好我院 2020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含高职扩招)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六条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学院概况
第七条 学校名称、代码: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13319
第八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汉江东三街01177号。
第九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十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200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第十一条 基本情况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是中国石化集团齐鲁石化公司创建、潍坊市人民政府2017年承接续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世界风筝之都——山东潍坊,北邻欢乐海旅游度假区和国家一类开放口岸——潍坊森达美港,西临白浪河游艇旅游码头,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学院是以化工和化工相关类专业为主的职业院校,化工特色明显,行业区位优越。学院规划面积3000亩,一期投用面积550亩,建筑面积12.8万平方米,在校生5000余人。学院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设有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数量充足、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 232人,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85人。此外,学院还从企业聘请了大批技术专家和技能大师作为兼职教师。
学院作为化工专业特色职业院校,坚持“服务产业办专业”,设置化学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自动控制系、管理工程系、基础教学部、五年高职学院、航空学院7个教学单位和1个培训中心,开设23个专业。学生毕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技能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第四章 报名和测试
第十二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会根据相关政策和报名录取情况适当调整。
招生专业 |
单独招生计划 |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
普通类 |
退役士兵类 |
应用化工技术 |
40 |
20 |
35 |
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 |
20 |
|
15 |
精细化工技术 |
15 |
|
15 |
石油炼制技术 |
15 |
|
15 |
石油化工技术 |
15 |
|
15 |
化工安全技术 |
15 |
10 |
15 |
工业分析技术 |
20 |
|
15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0 |
15 |
15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20 |
15 |
20 |
供用电技术 |
15 |
10 |
15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0 |
15 |
35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20 |
10 |
20 |
化工装备技术 |
15 |
|
15 |
油气储运技术 |
15 |
10 |
15 |
会计 |
15 |
10 |
15 |
市场营销 |
15 |
|
15 |
物流管理 |
15 |
10 |
15 |
电子商务 |
10 |
10 |
15 |
互联网金融 |
20 |
|
15 |
软件技术 |
30 |
10 |
15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20 |
5 |
15 |
空中乘务 |
15 |
|
100 |
机场运行 |
15 |
|
30 |
电子商务(校企合作) |
35 |
|
15 |
互联网金融(校企合作) |
35 |
|
15 |
电气自动化技术(校企合作) |
35 |
|
15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校企合作) |
35 |
|
15 |
会计(校企合作) |
35 |
|
15 |
市场营销(校企合作) |
35 |
|
15 |
软件技术(校企合作) |
35 |
|
15 |
机电一体化技术(校企合作) |
35 |
|
15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校企合作) |
35 |
|
15 |
供用电技术(校企合作) |
35 |
|
15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校企合作) |
35 |
|
15 |
|
825 |
150 |
660 |
第十三条 报名
1.报名条件
(1)单独招生。符合山东省教育厅报名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工和在岗职工等)。
(2)综合评价招生。符合山东省教育厅报名规定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报名时间
2020年5月21日—24日。
3.报名方式
(1)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www.qledu.net),然后链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学校和专业。
(2)直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学校和专业(http://wsbm.sdzk.cn/gzdz/)。
(3)报名成功的考生于报名次日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缴纳报名费。单独招生150元,其中退役军人120元;综合评价招生120元。
(4)缴费成功的考生自行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提取考试安排相关信息或打印准考证。
第十四条 测试方式及内容
按照文化素质与专业技能并重,既利于科学选才又利于疫情防控的原则,综合考察学生文化基础、专业培养潜质以及外语应用能力。
1.单独招生:文化课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总分300分)
(1)文化课测试(笔试):线上测试。一套试题,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值为:语文60分、数学30分、英语30分,总分12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2)专业技能测试(笔试):线上测试。一套试题,测试内容包含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潜质、文化修养、专业特长、人生观、价值观、心理健康、爱国精神和劳模精神的认可度等,总分12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3) 面试:线上面试,考官根据考生自我描述、个人形象等进行综合评价,时间3分钟,总分60分。
(4)退役军人不参加文化课测试,只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2.综合评价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生不参加专业技能线上测试,只参加文化课测试和面试。
文化课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总分300分)
(1)文化课测试(笔试):线上测试。一套试题,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值为:语文60分、数学30分、英语30分,总分12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2)专业技能测试(综合评价成绩等同):由专业专家组根据学生综合评价信息对其进行综合评价,给予其相应综合评价成绩,作为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120分。
(3)面试:线上面试,考官根据考生自我描述、个人形象等进行综合评价,时间3分钟,总分60分。
第十五条 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6月1日
2.考试方式: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要求,本次文化课测试(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线上进行,具体如下:
(1)每一单点(每人)为一个考场,并进行远程监控和录像。
(2)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信息采集、身份认证(人脸识别)等。
(3)考生须准备pc电脑及手机(两台具有摄像头的设备),台式机要求单独配高清摄像头,笔记本可用机器自带摄像头。
(4)要求摄像头始终对准考生上半身的全部。
(5)考生请提前从学校网站下载考试专用软件安装包,并安装好等待测试。
(6)为保证考试平稳有序,学院提前安排模拟考试,具体时间和安排在学院官网(www.qledu.net)或招考信息发布。
(7)《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流程》在学院官网(www.qledu.net)另行公布,请考生参照考试流程进行相关操作。
第十六条 录取成绩核定
(1)单独招生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其中退役军人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独立排序。
(2)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评成绩)+面试成绩
考生按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日程安排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七条 按教育厅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分类录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类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类别人数不均衡某一类别有缺额时,按照考试总分从高到低进行跨类调剂录取。
2.退役军人按照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总成绩单独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免试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于5月29日之前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至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后由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优先进入对应专业学习。
4.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第六章 收费及其他
第二十条 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我院组织复检。
第二十一条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学费:普通专业5000元/学年,校企合作专业文史类8800元/学年,理工类9800元/学年。
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18]98号文件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院有一整套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和政策,已经形成了奖、贷、补、助、减、免的资助体系。家庭困难而又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得到多种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学制及学习方式
1.普通考生及其他未就业考生实行全日制学习,学制3年;
2.已就业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和在岗职工,修学3-6年;每学年集中学习不低于400学时。
第二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一种方式,被录取考生与参加春、夏季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考生以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方式被我院录取,不再参加春、夏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 新生报到后,所有新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名资格、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七条 未尽事宜,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章程报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汉江东三街01177号
邮政编码:261108
咨询电话:0536-7575021 7575089 7575196
学院网址:www.qledu.net
纪委监督电话:0536-7575658